各相关企业:
4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脚踏车产品(包括运货三轮脚踏车,但不包括独轮车)发起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税号为87120030和87120070。起诉方称,我自行车企业获得了所得税减免、贷款优惠、利息补贴、拨款、经济开发区项目等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调查将决定涉案产品是否获得政府补贴及是否对欧盟产业造成损害。
涉案企业应在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即5月11日之前)向欧委会备案登记。因涉案企业数量较多,欧委会将选定抽样调查企业。企业可在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21天(即5月17日之前)内向欧委会提交抽样调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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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