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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消息,越南科技部日前出台第20/2014/TT—BKHCN号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允许进口旧的机械设备和生产线。根据通知,进口的旧设备和生产线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已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二是设备必须八成新以上。企业进口旧设备需报权威部门审批,进口的旧设备要符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出口前需在出口国进行质量鉴定。
根据越南科技部之前向政府递交的“生产经营中应用科学技术发展情况报告”披露,目前越南使用的大部分技术设备比世界水平落后2-3代。正在使用的设备工艺中80-90%从国外进口。其中,上世纪60-70年代的设备占76%;已过折旧期的设备占75%。仅有10%属于现代设备,38%的设备属于中等水平,52%的设备较落后。而在中小企业中,落后设备占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