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请登录][免费注册] 我的办公室 |客服中心|English

  • 资讯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境外重点项目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机电商会 时间:2015-03-04 00:00:00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营业部、各分行、代表处,总行各部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各分公司、各营业管理部:

  为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满足我国企业融资和海外投资风险保障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境外油气、工程承包和矿产资源等项目金融保险支持保障机制,为国家鼓励的重点境外投资项目提供多方位的金融保险服务。

  二、所有依法成立的企业,均可申请金融保险支持服务。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和投资项目的具体特点提供如下服务:

  (一)为项目提供股本和债务融资支持,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汇率、利率风险管理等金融衍生工具服务;

  (二)为项目提供海外投资保险风险保障机制及其他风险规避措施;

  (三)向企业提供境外经营环境、政策环境、项目合作机会、合作伙伴资质等信息咨询服务;

  (四)负责项目融资安排和提出风险控制方案,包括组织国际银团贷款、项目融资和结构安排等方式,提供稳定、高效的金融保险支持;

  (五)为项目提供投资所在国国别风险评估意见。

  三、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项目和企业:

  (一)油气、重要矿产资源、原材料、林业等能弥补国内短缺资源的资源开发项目;

  (二)以资源做还款担保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境外生产性项目;

  (三)能加快开拓和有效利用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境外资源收购、兼并和工程承包项目;

  (四)关系到政府间双边或多边经济合作的项目;

  (五)国资委监管的中央直属企业集团、地方大型企业集团和其在境外设立的项目公司等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品牌优势的实力企业。

  四、申请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同支持的境外贷款基本程序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交投保申请书;

  (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项目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反馈企业,对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承保意向书或兴趣函的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优先考虑向企业出具贷款意向函;

  (三)项目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国家开发银行确定项目贷款条件,企业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要求正式履行投保手续。

  五、对于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国家开发银行将优先考虑提供贷款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根据项目所在国的具体情况提供年保险费相对优惠的海外投资保险支持。

  六、本通知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2座8层 邮编:100005

电话总机:010-58280809 传真:010-58280810,010-58280820 会员服务邮箱:member@cccme.org.cn
会员服务热线: 010-58280888,010-58280836(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