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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来源:国际商报 时间:2015-03-27 00:00:00

“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行政许可基本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已经基本实现可兑换。”3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15年一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介绍2015年一季度外汇管理政策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在发布会上发布了这一信息。
  王允贵表示,这一改革是在今年2月实现的。今年2月,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推出多项直接投资项下便利化措施,全面取消外汇管理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行政审批。改革后,绝大部分直接投资项下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企业不需要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或核准手续。这意味着直接投资项下已经基本实现可兑换。
  王允贵表示,今年一季度,外汇局在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目的在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外汇管理“五个转变“,大力简政放权,狠抓改革攻坚,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强化风险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具体举措方面,除了全面取消外汇管理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行政审批之外,还包括另外五大举措:
  一是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管理改革。今年1月,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的试点扩大到全国。此前,这一试点只包括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等五个地区。试点扩大后,将进一步简化支付流程,提高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由等值1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同时,坚持客户实名制和交易数据逐笔采集原则,切实防范异常交易风险。
  二是取消或下放保险公司外汇业务行政审批。今年1月,外汇局发布《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并联合保监会废止了2002年出台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等8项相关外汇管理法规。
  三是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今年2月,外汇局批准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江苏张家港保税港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以企业外债比例自律为主要方式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拉平了中外资企业待遇,更好地满足了企业跨境融资需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受到企业极大关注和欢迎。
  四是加强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及其业务的管理。今年2月,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外汇分局加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市场准入管理,严格申请资质审查,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五是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今年以来,外汇局继续保持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的高压打击态势,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王允贵表示,总体来看,外汇局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对满足境内个人持汇用汇需求、便利企业等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活动和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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