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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做出对华光伏一次“双反”第三次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裁决

来源:机电商会 时间:2017-07-13 00:00:00

当地时间711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我光伏产品一次“双反”第三次反补贴行政复审的终裁裁决。抽样企业天合和阿特斯的分别税率分别为17.14%18.30%,未被抽样配合企业的税率为17.53%。第二次反补贴行政复审中抽样企业晶澳,配合企业天合和尚德的税率均为19.20%

此前,美国商务部于621日做出对我光伏产品一次“双反”第三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的终裁裁决。抽样企业天合和阿特斯的分别税率分别为4.66%13.07%,未被抽样配合企业的税率为6.98%。第三次行政复审配合企业的“双反”平均税率比第二次行政复审略有降低。(机电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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