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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时间:2020-03-09 00:00:00

各市商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各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 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 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按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 署和省政府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 下,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 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商务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商务领域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指导

(一) 落实主体责任

各市商务局要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要求,指导企业 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 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建立健全防疫管理制度,制定疫 情应对方案,做好日常防护物资储备,加强对返岗复工人员、新 入职人员的健康监测与筛查,优先保障企业一线员工防护用品, 搞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毒,严格内部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严防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
要按照《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助力疫 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商电便(2020) 12号)要求,引导鼓励 企业利用钉钉等现代办公手段,开展在线远程办公、视频会议等, 减少集中办公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引导企业利用中国移动和飞 信短信小程序、“三晋名片”、“平安出行码”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 统计进出人员信息,记录配送人员配送清单、配送轨迹等信息, 做好疫情信息记录和追溯,为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提供数据支 撑。

(二) 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帮助服务

省商务厅将会同省工信厅加大流通业口罩采购数量,加快下 达速度。各市要及时提供保供企业、重点外经贸企业员工数量等, 合理分配,监督企业做好物资使用。在缓解商超类企业的防护物 资短缺后,要逐步向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业态拓展,推动复工 营业。要加快缓解部分县区存在的运输车辆受阻问题,跟踪企业 反映的问题,积极向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反馈,出台针对性解 决措施,指导各县商务部门协调解决,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 工复产。对于需要省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省厅反馈。要大 力简化工作程序,对已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组织复工复产;对 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关闭的企业,要尽快安排复核,符合防控要求 的要组织有序复工复产。要切实落实已经出台的稳外贸稳外资促 消费政策措施,用好财政部等五部委出台的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政 策,以及我省出台的中小企业、服务业扶持政策,帮助符合条件 的企业快速申报。

(三) 强化对复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外经贸企业 及商贸企业的管理,建立复工企业管理台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 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及时掌握 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状况、面临困难问题和政策建议。有 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四) 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

引导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全面实现最终用户和 最终用途证明申办系统无纸化,加速处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物项的 办理申请。开展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跨部门电子会签。推 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无纸化,抓紧启动电子证照工作。在 疫情解除之前,依据企业网络传输资料,在线审核服务外包合同。 加快实行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无纸化管理,实现全流程网上办 理。

(五)强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降低风险

支持贸促会、商会等为外贸企业和境外项目实施主体无偿出 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我省企业办 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可登陆中国贸促会认证平台 (http://www.yzccpit.com)在线办理;也可向山西省贸促会咨询 办理,咨询电话:0351-4041626,业务QQ群:264288043。协调 国内外组展机构,帮助因疫情无法出国参展的企业妥善处理已付 费用等问题。协调中介机构为受影响的走出去企业提供法律等咨 询服务。发挥好贸易摩擦预警点企业的作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帮助企业解决疫情对贸易救济案件应对造成的困难。

二、推动零售、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 促进消费增长

(一)生活服务领域

各市商务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组织具备条 件的生活服务企业尽快复工营业,指导企业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 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关于做好生活服务 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 好零售、餐饮、住宿、洗染、美容美发、摄影、家电服务、家政
等行业经营场所、商品管理等方面的卫生防疫措施,营造健康安 全的消费环境。要釆取措施,指导企业做好货源釆购、调运、配 送、补货工作,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生活服务企业顺利复工营业。

(二) 电子商务领域

要采取有效措施为电商复工复产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着力 解决好电商企业人员返岗的食宿出行及企业在仓储、分拣、配送 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市商务局要组织电商企业对接阿里、美团 点评等本地化生活服务平台(饿了么、口碑、美团等),利用平台 生态资源,减免平台租金、降低入驻门槛、保证供应链安全,并 对接蚂蚁金服等金融机构,稳定中小微企业金融供给等。扎实做 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工作,鼓励示范县电商公共服务 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村级电商站点做好复工复产工作。鼓励通 过远程培训、网上直播等方式开展电商培训。打通农产品进城、 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三) 农产品流通领域

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要求,鼓励各类农产品批发 市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流通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农产品流通企 业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发挥疫情防控产销对接窗口作用,促进 产销双方有效对接,尤其要做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 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与各类电商平台深化合 作,利用移动售货车、人工智能售货机等提供农产品销售,满足 居民消费需求。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省级农产品保供市 场做好跨区域农产品调运保供工作,与生产基地建立联动机制, 进一步补足库存,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发展农商互联,推进农 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物尽所用。

(四) 加强监测调查

对于商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状况、面临困难问题和 相关政策建议,要密切跟踪调查。为了减轻基层负担,不再要求 各级商务部门填表收集企业问题上报,改由保供应企业自行登录 网络直报(https://wj.qq.com/s2/5448774/baf4/),随时有问题随 时报送,各市做好组织。收集的信息各市共享,各市如发现异动 数据要及时指出,并通知企业改正。各市要积极向省商务厅反馈 共性问题、政策建议、保供典型经验,反馈方式不限。

(五) 指导企业做好疫情期间消费促进工作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创新模式。鼓励开展商务领域经营互助, 引导零售企业与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企业通过共享员工等方式, 缓解零售企业用工短缺困难,着力稳定相关行业工作岗位。积极 协调有关部门和小区物业,在符合各地相关规定和保证食品卫生 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企业釆取店铺外摆、露天市场、团购、无店 铺等方式进行销售,便利社区居民生活。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 试点企业项目建设,形成我省转型综改特色供应链发展集群,重 点指导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类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复工复产。

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积极推进太原市钟楼街和特色商业街 改造升级,具备条件的项目尽早启动。指导特色商业街管理机构 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协调各类商户有序复工营业。 特色商业街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可增加支持疫情防控中管理服 务人员的口罩、消毒用品支出。

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指导家政服务企业规范服务流程, 将疫情期间家政规范服务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切实保障服务人员 和消费者身体健康。引导餐饮等服务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 下积极下沉社区,釆用“外卖外送”等经营模式,为受疫情影响 的社区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服务。
释放新兴消费潜力。各市商务部门要大力发展网络消费,建 立“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精准分 析消费者需求热点,适时组织“网络购物节''等网上促销活动,扩 大山西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各地市全年开展有影响力 的网上促销活动不得少于3场。要落实《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疫情 期间加强线上餐饮等服务保障食品安全配送的通知》(晋商电便 (2020) 9号)要求,鼓励各市优秀餐饮企业、商户借助电商平 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线上订餐服务,为医院和医护人员提供就 餐服务保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医院、学校、菜市场、社区内 等区域配置外卖自提点,以及具有保温、消毒等功能的智能取餐 柜等无接触设备,开展“无接触配送"探索。超前谋划、合理安排, 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汽车流通企业、三晋老字号、百货 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家具卖场、餐饮企业、会展企业等开展形 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充分释放被疫情抑制的消费潜力。

三、推动外经贸领域企业精准复产,稳定开放型经济增长

(-)支持外贸企业安全稳定发展,确保完成稳外贸目标
落实政策。加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稳外贸政策和省商务厅 等八部门《关于支持外贸企业应对疫情精准复工安全稳定发展的 若干措施》落实力度,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外贸政策进千 企活动,稳定企业预期,提升企业信心,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畅通物流。畅通铁海联运班列,支持中鼎物流园加大太原至 天津港,侯马方略国际陆港加大侯马-天津港、连云港、青岛港等 沿海主要港口铁海联运班列开行频率,确保出口货物运输畅通。

建立外贸企业复工清单制度。各市商务局建立外贸企业复工 复产台账,实现对本地进出口实绩企业复工复产摸排全覆盖,及 时了解掌握更新企业复工复产详细情况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时 协调解决。

(二)支持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完成稳外资目标

积极帮助外资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落实好《山西省 商务厅关于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工 作的通知》,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当地政府统一安排, 协助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大力支持外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对于生产医用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类外资企业,要 按照统一部署特事特办,迅速组织复工达产,全力满足需求。切 实关心企业在华工作的外籍员工及家属的生活,帮助做好防护工
作。

稳定外资企业信心。宣传贯彻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指导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应对疫情各项支持政策措施, 做到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一视同仁,发挥外资企业投诉机制作 用,保障外资企业同等适用支持政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法 定权限内制定支持外资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大稳外资力度专项 政策,相关政策措施和做法及时报省商务厅复制推广。组织召开 外商投资政企交流圆桌对话会议,认真解决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

加强外资大项目跟踪服务。密切跟踪在谈外资大项目,分类 施策、一企一策,精准研究支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 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在建外资大项目,开展“点对点"服务保 障,协调解决用地、用工、水电、物流等问题,保障企业投资按 计划进行。对于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省级事权的共性政策问题, 及时上报。对于有增资和到资意向的外资项目,要及时跟进服务, 确保资金到位入统。

做好外资促进工作。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 方式,整合各类招商资源,持续推进外资促进工作。充分利用各 种招商机构和平台,加大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宣传推介力度。加 强与境外各类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合作,积极开展委托招商、以商 招商,组织灵活多样的外资机构企业拜访活动,洽谈储备一批签 约项目,适时组织开展外资项目集中签约活动,争取一批外资新 建项目落地。

(三)帮助走出去企业应对疫情,推动走出去稳妥有序发展

加强疫情防控。积极指导我省走出去企业严格落实相关复工 管理制度和防疫措施,合理安排商务外出计划,在国家正式宣布 疫情解除前,原则上能不外派就不外派,能暂缓外派就暂缓外派。 确有必要派出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做好人员审核和派遣 工作,暂缓从疫情严重地区招选人员,并对拟派人员出境前一段 时间内的健康状况和社会接触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健康派出。同 时要指导已在外人员认真落实防控要求,做好科学防护,减少聚 集活动,加强人员排查、日常监测、内部消毒等工作,最大程度 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跟进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各市商务局要进一步加强与走 出去企业的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本地区走出去企业受疫情影响情 况和相关诉求,积极釆取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指导境外项目实 施企业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协调,尽可能消除项目所在国项目 业主对本次疫情的顾虑。密切关注东道国政府采取有关限制我人 员入境、限制我设备进口等措施,及时通知国内投保公司,并报 送该措施对项目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釆取的应对措施。

四、推动开发区复工复产

(一)建立疫情防控责任体系
各开发区要成立防控工作小组,指定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 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防控 制度和工作流程,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

(二)抓好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

落实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发区和招商引 资工作的通知》。低风险地区的开发区要做好外防输入,全面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 产。中风险地区的开发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尽快 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情防 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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