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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投资空间充满想象

来源:国际商报 时间:2013-07-18 00:00:00

  既没有纠结于汇率,也没有停留在贸易纠纷上,更闻不到半点火药味,第五轮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在朗朗笑声中落下帷幕。作为本轮对话的最重要成果,中美双方同意尽快进入双边投资协定(BIT)的实质性磋商。如果不出意外,两国将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启动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程序,由此创造出的巨大跨国投资红利值得期待。
  开启于2008年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虽然已经进行了9轮,但此前一直停留在基础性条款的内容核对与澄清等技术层面,而即将展开的新一轮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则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从目前来看,中美两国对外商投资全部或部分局限于“国民待遇”这一模糊地带;同时,无论是中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还是美方的《双边投资协定》都是属于“正面清单”,即只可以投这些,而“负面清单”是除了这些都可以投。显然,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一旦达成,两国企业所获得的跨国投资空间将洞然而开。
  于美国
  拓展投资疆域修正贸易逆差
  美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FDI)最近20年中一直保持着持续劲升的态势,从而形成了目前高达700多亿美元的FDI存量,而在双边投资协定之下,中国100多个行业都会向美方企业开放投资,包括目前存在投资限制的汽车制造、银行、化学和能源等行业,美国企业由此在华获得的投资规模将显著放大。更加重要的是,与全球产业平均利润率相比,美国企业过往在华的投资回报率都要高出5~8个百分点,而且由于投资收益的稳定增长,利润再投资成为新增投资主力,这就意味着,对于美方而言,中美双边投资协定未来可以为自己制造出更大规模的零成本投资空间。
  美国从双边投资协定获得的收益并不止于纯投资回报。长期以来,美国对中国存在着明显的贸易逆差,而且中国是美国最大的顺差国,虽然美国对中国的资本账户表现为顺差,但仍不足以形成平衡两国经贸关系的力量,美国国内的就业因此多少受到冲击。但是,如果有了双边投资协定诱导之下美国对中国更大规模的资本输出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收益,美国通过资本项目顺差修正经常性贸易逆差的能量将进一步增强。不仅如此,美国正在加速推进“再工业化”战略,并借机重组全球产业链,而双边投资协定为中国资本打开进入美国的通道,不仅可以夯实“美国制造”强势回归的底气,而且有助于复兴美国制造业在全球的王者位置。
  于中国
  畅通跨国投资激发制度红利
  与美国一样,中国从双边投资协定中获得的跨国投资也蔚为壮观。资料显示,截至目前,中国对美FDI只有区区的200亿美元,不到美国吸收外资总量的1%,在对美投资国中排名第25位。不仅如此,从华为、中兴在美国投资遭拒,到三一重工在美收购被否,再联想到时下炒得沸沸扬扬的双汇收购史密斯菲尔德一案,人们也清晰地看到了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举步维艰的尴尬与无奈。冰雪自有融化时,双边投资协定的护航,不仅可以大大缓解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后顾之忧,而且也将削平中企进入美国市场的门槛,大洋彼岸的投资空间乐观可期。按照官方设定的目标,未来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将达5000亿美元,同时,据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的研究结果,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成功率是40%,高于全球25%的平均水平,成功经验加上制度创新的驱动,美国定将成为中国企业未来释放投资能量的主战场。
  相较于投资收益而言,中国通过双边投资协定所获得的局部外溢性价值也值得关注。目前美国正在力推“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其已经吸引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秘鲁等9个国家的加入,而且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等国也在积极跟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加入TPP,就会陷入被美国规则“绑架”的尴尬境地,如果不加入,就有被边缘化的风险。但是,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一旦落地,中国面临的TPP压力就会大大缓解,到时,中国在是否加入TPP上就有更宽绰的自主选择空间和腾挪余地。
  催发中国行政体制的更深层次变革应当是双边投资协定所能产生的附加制度红利。一方面,由于采用了“负面清单”的做法,我国外资管理体制将随着发生重大改变,尤其是政府行政审批权力的半径将得到进一步收缩,相应地,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本位角色得到彰显,资本的流动与配置更加倾向于市场化。另一方面,“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实施,在放大国内市场开放空间的同时,也倒逼着打破和消除民营资本进入的行业壁垒,这将有利于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微观市场主体的潜能与活力。
  于世界
  推动规则制定激活资本流量
  必须肯定,作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经济体和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两国的投资保护协定对提振和激活全球经济的作用不可忽视。与国际社会一度广为采纳的旨在“保护及促进”的第二代投资协定模式不同,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的第三代投资协定加入了自由化的内容,并已逐渐成为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
  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用了此模式,而作为世界第一大和第三大对外直接投资经济体,美国和中国达成双边投资协定,无疑会对未来多边投资规则的制定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国际资本的流动将变得更加便捷。
  更加明显的意义还在于,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12年,我国已签署150多个双边投资协定,但这些协定大多给予对方的是“最惠国待遇”,而与美国达成“准入前国民待遇”之后,之前与中国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国家都将适用这个“准入前国民待遇”,这势必将大大激活国家间资本的流量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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