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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涉华工业机器人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网 时间:2026-04-10 分享:

2026326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6-7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5-2),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工业机器人(Vertical Articulated Industrial Robots with axis of 4 or mor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15.96%19.85%,日本税率为17.45%18.64%,详见附表。措施实施以韩国企划财政部的征税令为准。涉案产品为有效载荷6千克~600千克,立式多关节(4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涉及韩国税号8479.50.90008515.21.10108515.21.20108515.21.30108515.21.90108515.31.10108515.31.9010项下的产品,但小型高速机器人、喷涂专用机器人和协作机器人,以及4轴及以上垂直多关节型工业机器人,如双臂机器人和4轴结构的码垛机器人除外。

202552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工业机器人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11日~202412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11日~20241231日。2025925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附表:韩国对涉华工业机器人反倾销终裁建议征税表

涉案国家

生产商/出口商英文名

生产商/出口商参考中文名

建议反倾销税

日本

FANUC CORPORATION及其关联企业

17.45%

YASKAWA ELECTRIC CORPORATION及其关联企业

18.64%

其他

18.08%

中国

KUKA ROBOTICS GUANGDONG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

库卡机器人(广东)有限公司

15.96%

ABB ENGINEERING SHANGHAI LTD.及其关联企业

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

19.85%

KAWASAKI HEAVY INDUSTRIES, LTD.及其关联企业

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

18.72%

其他

17.77%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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