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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无人机及飞控等配套跨境电商出口须报10位HS码及生产厂名

来源:出海网 时间:2026-07-07 分享:
海关总署2026年第78号公告于6月30日正式施行,明确无人机整机及电机、飞控、图传等配套物项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出口时,须在报关单中填报完整10位HS编码,并如实填写境内生产厂家全称及境外收件人完整名称;若商品参数涉及两用物项管制范围,企业需同步提交不属于管制范围的声明或事先办理出口许可证,申报资料有误或不完整将触发海关核查乃至退单,建议涉无人机及航模配件出口的跨境电商企业与货代立即核对商品归类准确性、补全厂家信息备查,避免因申报不合规影响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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