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讯

News & Information

欧亚经济联盟对华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网 时间:2025-11-21 分享:

2025111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58/AD18R4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5117日第1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轮毂直径介于17.524.5英寸(含),用于卡车、客车、半挂车等的新充气橡胶轮胎。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 20 100 04011 20 900 08708 70 990 9

20149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1218日,依据20151117日第15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自20151218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此后,欧亚经济联盟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172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将措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628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 20 100 04011 20 900 0

20223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载重轮胎启动反规避调查。202321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3131日第1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反规避终裁征税决定,对添加轮辋,以轮胎和盘式或无盘式轮辋组件出口的载重轮胎征收20151117日第154号决议确定的14.79%35.35%反倾销税,案件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708 70 990 9项下的产品。

202241日,依据2022331日第5号令,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202333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情势变迁复审终裁,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第5号决议,决定维持20151117日第154号决议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4.79%35.35%反倾销税。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声明:本文所用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涉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