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出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双反终裁
2026年8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Van-Type Trailers and Subassembli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130.86%(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29.73%)。
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上海中集宝伟工业有限公司(CIMC Baowell Industries Co., Ltd.)和青岛中集冷藏运输设备有限公司(Qingdao CIMC Reefer Trailer Co., Ltd.)、未应诉企业以及中国其他企业补贴税率均为134.75%。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716.39.0040、8716.39.0090、8716.90.5060项下产品及7308.30.5050、7308.90.9590、7326.90.8688、8708.29.1500、8708.99.8180、8716.90.5010项下的部分产品。
2026年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加拿大、中国和墨西哥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5月27日,由于申请方撤回了对进口自加拿大涉案产品的反补贴申请,美国商务部终止了对加拿大涉案产品的反补贴调查。2026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墨西哥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作出反补贴初裁。2026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作出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