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北京10月29日消息,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报道,记者今天(29日)从商务部了解到,近日,商务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通知从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促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创新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三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举措。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黄玲介绍,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海南自贸港贸易管理和服务能力,带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
货物贸易方面,通知聚焦汽车、石化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提出优化保税监管、保税交割、研发测试等支持举措,加强贸易与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
服务贸易方面,在医疗、保险、职业资格认可等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扩大自主开放,提升外籍人员入境、执业便利化水平,推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创新发展。
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探索拓展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业态,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与香港全面深化合作,提升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发展水平,激发贸易发展新动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黄玲介绍,此次印发的通知主要有三方面亮点:一是创新贸易管理模式。比如,对从境外进入海南保税仓储设施内,并用于出口的航空煤油,可按国际标准进行检验;又比如,将外国机构来我国合作主办部分涉外经济技术展的行政许可,委托海南方面实施。二是回应经营主体诉求。企业在海南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以保税再制造方式生产的产品,允许进入国内自贸试验区。三是扩大高水平自主开放。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无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就可以使用海南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保税设施;外籍医师在海南的执业许可有效期从1年延长到3年等。
黄玲表示,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海南自贸港贸易管理和服务能力,带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
黄玲说:“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和海南省,落实落细政策举措,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焦浩 刘倩茹)



